翟桂林
(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,江苏省盐城市 224000)
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,环境问题备受关注,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城市环境的重要性。绿化在美化环境、净化空气方面的作用得以彰显。当前,我市全面推进“一片林”工程。绿化项目大量增加,本文结合近年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,从绿化项目的设计、招标、施工及养护等阶段进行分析,建议通过对机制制度方面的优化管理,不断提升投资的效益、效率和效果。
一、绿化项目特点
绿化项目具有季节性强、地区差异大、施工养护周期长、范围分布广、不断生长变化等特点。在工程竣工交付,移交管护单位后,还会经常需要绿化开口、移植、提升。因此,绿化项目的管理,是全面的、长期的、系统的,涉及建设工程管理及维护的各个环节,对各建设单位及其参建单位,包括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管护等,在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方面,都有特定的要求。
二、常见问题
(一)设计阶段。设计阶段对工程效果、工程造价有重要影响,常见问题有:
1、小苗木的设计密度过大。以往有些项目为迅速达到一定的景观效果,设计时,小苗木的栽植密度达64株/㎡。从审计实例看,各类小苗最终成活的密度约为25-35株/㎡,主要是受密度过大,通风不良,光照不足,营养面积缩小等因素影响,违背了绿植的生长规律,导致最终生长质量和成活率的降低。
2、品种选择不能完全适应本地域特殊性。以往实施的绿化项目,有部分苗木长势一直不是很好,甚至成片死亡。补植后,成活率仍较低。通过初步推断,该类苗木品种可能不适应本地土壤酸碱性、天气等客观条件。
3、设计未充分考虑项目施工时间。苗木生长有特定生长周期,种植时间不同,成活率大不一样,最终景观效果也参差不齐。落叶类乔木如银杏、栾树等,适合冬季种植,其余大部分苗木种植黄金时间是春季。往往设计单位一味注重苗木成型后的景观效果,忽略了种植的季节性要求,最终在实施后,苗木的成活率低,苗木发育不健康,达不到预期的景观效果。
项目审计时,遇到上述问题时,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,均需对该部分工程量进行扣除,甚至处罚。而施工单位认为设计违背自然生长规律,是导致密度降低、成活率不高的主要原因。在核减或扣罚时,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。
(二)招标阶段。
主要是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。对绿化项目的特点针对性不强,对质量、处罚、结算等条款约定不详、难以实现、缺乏前瞻性等,导致后续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、价款结算等阶段矛盾多、推进难。
在清单编制过程中,有些造价人员不能认真踏勘现场,对施工图不熟悉、对施工工艺不熟悉等,最终导致了清单编制质量低下,清单漏项、缺项、表述含糊、数量错误等问题随之而出。
(三)施工阶段。进场苗木的质量控制关键在施工阶段。影响苗木质量的因素较多,主要有产地、规格、泥球大小、覆土深浅、修剪、支撑、土壤改良等。监理单位必须把好苗木进场质量检查的第一关,但其对施工方的管理,往往停留于口头,或者发份书面的监理通知单,监督效果不尽如意,最终仍需依赖建设单位的监督、管理与协调。
施工期间不能很好地把好苗木进场关,问题遗留到结算阶段。这样,既不能保证施工质量,结算时还会产生种种矛盾。
(四)施工期内的养护阶段。绿化工程,三分种七分养,养护不及时,不仅影响整体景观效果,同时也影响成活率。施工养护期一般为2年,周边地区也有为3年,如果养护期较短的话,施工单位有可能“重种轻养”,只要能基本保证苗木的成活,满足移交,就会尽量减少养护投入。因此,许多建设单位抱怨本土土不够肥,而忽略了苗木栽植后,后期的除草、施肥等管护工作同样重要。
(五)验收与交付。
理论上,施工单位竣工验收(终验)的时点,即应进行资产明细的核实确认,经施工单位、建设单位、资产管理单位、资产管护单位等各方签字确认,其结果作为资产交付、结算、入账、移交的依据。后续发生量和价的增减变动,通过签证计量,及时确认调整,并定期与财务会计相应的核算科目、及其资产明细台帐一致。
实际上,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方报审滞后于竣工验收,导致交付后数月,甚至已经重新移交日常管护单位后,仍未进行竣工终验的现场清点。结算时,现场苗木数量、规格与移交清单不一致,造成结算矛盾。
(六)竣工交付后的日常养护阶段。除常规日常养护外,经常会发生绿化开口、移植、提升等。有时会出现移植对经济性、季节性考虑不周,签证手续对苗木成活率要求不规范,甚至缺失。
(七)核实滞后于移交,确认困难。由于资产办理移交的时点,先于资产台账的核实确认时点,造成各方之间有资产交接“之名”,并无真实完整的明细清册“之实”。资产管理单位和养护责任单位之间的“交接清单”,并非核实确认的完整明细“资产清册”。
三、审计对策及建议
(一)超前谋划项目计划,优化设计工作质量。
一是超前谋划项目计划。针对绿化工程季节性强、施工时段存在局限的特点,建议项目单位超前计划、滚动安排,提前于其他工程项目批准实施,以便即时启动设计和招标等前期工作。
二是优化设计工作质量。要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和绿化栽植的时间节点,合理选择苗木,因地制宜地提出合适的施肥方法和土壤土质改良方案,在综合考虑科学性、经济性、合理性的基础上提出设计需求。建议明确设计单位的工作质量要求,设计深度达到施工管理需要。并在设计合同中明确在最终结算设计费时,需对设计成果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、经济性进行考核,从而督促设计单位提高责任意识、忧患意识。
(二)强化招标环节控制,严格施工过程管理。
一是强化招标环节控制。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入手,对设计、监理、代理、施工、管护等诸参建单位,针对性地设置条款,细化其应当达到的服务质量要求和责任界定标准,便于操作和考核,对形成损失浪费的,严格奖惩兑现。建议结合当地实际和项目管理特点,针对常见问题,编制招标文件范本,统一和强化前瞻控制。
对绿化实施中经常出现的多栽、少栽等变更情况,完善结算条款,有针对性地编制投标报价的“不平衡报价”约定,避免漏洞;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应有详细明确约定;清单特征表述要完整、详尽,尽量减少清单外项目出现等。
二是严格施工过程管理。强化监理单位责任,严把苗木进场质量关,不合格的苗木一律作退场处理。建议将零星绿化项目打包后选择监理单位,加大工程体量,提高监理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也便于建设单位管理。根据需要,适当延长施工单位的管护时间,使其从养护初期就能提高意识,提高苗木成活率及健康程度。
审计人员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,及时跟进。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,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,尽量督促整改。如整改不到位,在结算时,可作为审核依据,对照招标文件进行扣罚。
(三)优化工程验收模式,建立绿化养护台账。
一是优化工程验收模式。施工方申请终验时,须提前准备好苗木绿化资产的明细清册。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验收方案后,召集施工方、发包方、监理方、管护方、审计方共同进场,对照设计文件、招投标文件,对合格项目的实际完成“工程量”进行清点,形成验收、移交时点的准确明细资产台账,作为工程交付、资产移交、造价计量的依据。确有特殊原因,不能同步实施资产清点的,必须于30日内,由建设单位召集各方及时对资产进行验点。仍不能协调施工方配合资产清点的,安排公证单位参与现状公证。
二建立绿化养护台账。针对绿化管护过程中,会因项目出入口等发生移植、破坏,或因绿化提升进行移植或补植,导致资产增减变动,建立完整的、动态的资产台账势在必行。建议资产管理单位,运用信息化手段,做好台账资料搜集整理,及时更新台账,保证实时完整准确。各监管、盘点单位,应定期组织资产的盘点核实,做好财务账项与资产台账的对账调账,以便保证账实相符、计价准确、资产完整。
四、结束语
近年来,随着管理水平的不断上升,绿化工程的施工也在逐步规范。建设单位仍需进一步细化、优化管理制度及建设目标,从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查漏补缺,从根本上杜绝“以次充好、以劣竞优”的情况死灰复燃。作为审计部门,应配合好建设单位提优改进,真正发挥监督及服务职能,真正把环境建设好,把政府的每一分投资转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及满足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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